2010年6月27日 星期日

制裁!



曾經在某街市大廈lunch見到幫襯緊的食肆內,5個伙記(包括煮緊
同賣緊野) 4個食緊煙。
返到公司打去控煙辦投訴,下次再去幫襯隔離食肆時,已見唔到原先果間有人食煙。
又過幾日再去,關門了,直至現在都無開番,唔知關唔關我事。

睇見不平的事,例如商場內人客打管理員流哂血,我都試過喝停佢,唔比佢再打。
但係,有d事睇住都唔出得聲,或者出唔到聲。
有次同3叔姐入天水圍行下,迎面一班細路行過尼,又吸煙又吐口水,咁可以點?
大廈住客養狗又任由佢大小便可以點?
放工行到大廈門口一支未熄煙頭由樓上飛落面前可以點?
坐地鐵有人成份大家樂早餐食哂可以點?
有食肆在門口洗碗將洗碗水流哂入雨水渠可以點?
我坐火車起身讓座比阿婆坐,誰知比個精壯男人一野坐落去,我話我讓比阿婆坐,佢話:個位你架?咁可以點?
肆意掟通渠水落班又拉唔到咁可以點?
邊個可以制裁到e d人?

不過有一次見到一幕大快人心的制裁:
話說有日經過大圍火車站對落三角位過路處 (只有輔助線,無紅綠橙),3個青少年人慢條斯理過馬路,完全不理停著等佢地過馬路的客貨van,客貨van砵佢3個,誰知 3人即刻拍打客貨van車頭,xyz司機,砵乜xy野呀?客貨van上有兩人,兩人二話不說,手執鐵通落車便追打3人,咁x吋?3人邊跑邊叫,誰知馬路兩邊都有3人的自己友,唔係好多,幾個啦,都已經手執一件"架生"衝出尼就圍客貨van兩人,眼見兩人兇多吉少,誰知有3個CID正在茶餐廳門口吞pok (或者開緊會,我唔肯定),一見有事,衝向班人:差人!個個手按腰間手槍,就制止了一場械鬥。差人call衝鋒車,帶哂所有人返差館。峰迴路轉。大快人心!

別忘記,人在做,天在看!有惡必報,若然未報只係時辰未到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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