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6日 星期六

請 part time

上星期 in 了一個 part time, 女士, 小朋友返學, 無做野幾年. 除了看看她跟社會脫節未, 及告訴她大概要做甚麼外, 我還恨心的說出要求 1) 隨時做超時 2) 無私人電話 3) 不準上網. 人事部同事驚我嚇親人, 即幫口, 其實依d係好基本員工守則, 做落唔係話咁嚴嘅, 唔通個仔有事, 學校打尼都唔比聽咩! 但係我都覺得講咗在先好d.

請同事我都係鍾意請成熟d, 如果真係全權由我請, 我會 1) 請大學生, 但不是太好成績 2) 已婚 3) 男性 4) 有兩個讀緊書小朋友 5) 供緊樓 6) 太太無做野, 加上比佢人工唔太低, 佢肯定唔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