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日 星期二

唔好得罪老公

曾經聽過以下笑話:

有感情不好的兩夫婦去以色列旅行,沿途依舊爭吵不休。不幸是,太太客死異鄉,當地教會人士幫忙,並對丈夫說:“請節哀順變,我們樂意為你太太辦理後事,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將太太葬在以色列,2仟圓全包宴,包你滿意;但如果你想把太太帶回香港也可以,但長途跋涉,費用會貴一點,要20萬圓。”

丈夫想了一想:“我決定帶回香港。”

教會人士說:“你與太太感情真好,哪麼高昂的費用也要把太太的遺體帶回去。”

丈夫說:“非也,我知道在2000年前這裡曾經有人死後復活,我怕我太太也……”


今日聽新聞又聽到一件真人真事:

英國有個入境處職員跟太太的感情已經無可挽救,他趁太太去了巴基斯坦探親,竟然將太太的名字加入一份恐怖份子的名單,當他太太回國,英國入境處一查,不準入境,並且立即將她遣返巴基斯坦。

過了幾年,該職員考升級試,最後一關要查家宅,查佢家族背景及家人身家是否清白,當一查到他太太竟然係恐怖份子!!!

該職員最後才道出真相。當然升職不成,更被豉椒炒尤。英國政府再接他太太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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